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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协同中心出台新制度规范科研活动

类别: 管理制度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7-04-04
 

324日上午,我校洞庭湖生态经济建设与发展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召开专题建设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中心研究所新的管理制度和平台工作经费管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该中心各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必须按照管理规定开展科学研究活动。校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洞庭湖生态经济建设与发展湖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兼数字洞庭平台主任)谷正气教授在会上讲话,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心安全洞庭主任龙献忠教授主持会议。

谷正气教授在会上总结了中心一年来的科学研究成果,对2017中心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过去的一年,中心虽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研究方向不集中、研究内容不突出等一些问题。2017年,中心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管理制度,凝练方向、突出主题、加强协同,规范开展中心的各项科研活动。

该中心新的管理制度共十条,主要对中心下设25个研究所的研究人员遴选、科学研究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社会服务机制等进行了规范并提出了要求。如在人才培养方面,制度要求,研究所必须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每年培养博士研究生12人或硕士研究生35人或本科生710人,指导学生发表科研论文3篇以上并完成学位论文2篇以上。

人文洞庭平台主任魏饴、绿色洞庭平台主任姚春梅以及大数据区域服务研究所所长郭国强、湖区文化对外译介与中西文化比较研究所所长李钢等25个研究所所长、学科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还围绕如何加强和改进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展开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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